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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一、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屬沒錢賠與直接拘留批捕是沒有直接關係的,符合批捕條件就可以批捕,這是合法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親人被刑事拘留,家屬應該怎麼辦?

第一,需要了解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法律程序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在被刑事拘留時,僅僅具有了犯罪的嫌疑,並不是一拘留就一定構成犯罪。因此,家屬應當積極應對,為犯罪嫌疑人做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但是應當注意的是,必須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否則可能會構成犯罪,如協助被拘留的親屬轉移贓物、毀滅罪證、作偽證等,都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不當行為。

第二,在接到拘留通知後應瞭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場所,涉嫌的罪名,也就是刑事拘留的原因,同時還應保留偵查機關辦案人員的聯繫方式。到犯罪嫌疑人被關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錢款等,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合適的衣物,不能有釦子、拉鍊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賬户上存入一定的錢款,用於購買日常所需。

第三,應當立即與刑事專項服務律師取得聯繫,必要時委託律師及時介入,會見犯罪嫌疑人瞭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

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訊問或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託提供法律幫助。

批准逮捕和拘留,在我們國家必須要符合一定的刑事條件才能夠進行這裏的條件,具體包括的就是存在着緊急的狀況,如果不採取強制性措施,當事人可能會逃跑的,但是它和民事方面的賠償能力並不存在着直接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