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就是批捕嗎
一、刑事拘留30天就是批捕嗎?
刑事拘留30天不是批捕,刑事拘留與逮捕的主要區別如下:
(1)決定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的決定機關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逮捕的決定機關是檢察院和法院。
(2)羈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長只能羈押三十七天;逮捕後的羈押期最長可以達到三個月。
二、刑事案件批捕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刑事拘留後提請批捕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的逮捕的區別是很大的,在法律層面上來講,逮捕比刑事拘留的性質要嚴重一些,但刑事拘留和批捕都不代表當事人一定是有罪的。另外就是,批捕的前置條件也不是刑事拘留,如果證據足夠充分,可以直接提請批捕的。
-
逮捕證下來多長時間的懲罰
律師解析:逮捕和判刑沒有必然的聯繫。逮捕證只是公安機關對嫌疑人的一個措施。判刑是法院通過證據進行全案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
-
損壞財物一千元拘留嗎
律師解析:會拘留。1、損壞財物價值一千元的,一般情況下會處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時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2、若損壞財物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處十日至15日的拘留,同時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拘留,一般分為三種,分別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此處為行政拘...
-
刑事拘留後該咋辦
律師解答:等待偵查以及審判。律師解析:刑事拘留後可以等待公安機關進行偵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開始偵查,之後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法院進行審判。當然,如果危害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在偵查階段就可能撤銷案件,或者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法院宣判無罪。在被拘...
-
報案立案後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報案立案後這樣處理:刑事案件已經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