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強制措施

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嗎?

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嗎?

一、家屬沒錢賠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嗎?

家屬沒錢賠與直接拘留批捕是沒有直接關係的,符合批捕條件就可以批捕,這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刑事拘留後,其家屬通常會陷入巨大的恐慌中,理不出頭緒,不知道應當做什麼,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親屬無法會見,不瞭解案情,盲目中可能還會亂託關係亂花錢,請人擺平,最後的結局往往是花了冤枉錢,被拘留的親屬由於對法律知之甚少,得不到律師的幫助,其合法權利無法得到保障。

二、親人被刑事拘留,家屬應該怎麼辦?

第一,需要了解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法律程序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在被刑事拘留時,僅僅具有了犯罪的嫌疑,並不是一拘留就一定構成犯罪。因此,家屬應當積極應對,為犯罪嫌疑人做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但是應當注意的是,必須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否則可能會構成犯罪,如協助被拘留的親屬轉移贓物、毀滅罪證、作偽證等,都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不當行為。

第二,在接到拘留通知後應瞭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場所,涉嫌的罪名,也就是刑事拘留的原因,同時還應保留偵查機關辦案人員的聯繫方式。到犯罪嫌疑人被關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錢款等,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合適的衣物,不能有釦子、拉鍊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賬户上存入一定的錢款,用於購買日常所需。

第三,應當立即與刑事專項服務律師取得聯繫,必要時委託律師及時介入,會見犯罪嫌疑人瞭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

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訊問或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託提供法律幫助。

律師介入後,從刑事辯護專業的角度,瞭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罪、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可否取保候審,通過與辦案機關工作人員的溝通洗刷無罪或作罪輕的辯護,對於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具有巨大的意義。

律師可以做哪些工作呢,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需要對犯罪分子進行拘留和批捕分別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的,如果不符合拘留和批捕的條件則不應當進行批捕,即使家屬有錢賠的情況下,如果符合拘留和批捕的條件,司法機關也是會拘留和批捕的,具體的認定應當以司法機關的判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