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單位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單位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我們常常在生活中聽到有關於受賄的話題,那麼到底什麼是受賄呢?單位受賄罪的立案標準又是什麼呢?對於這一種單位的犯罪,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有關單位受賄罪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單位受賄罪,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手續費的行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是單位,而且只能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根據刑法第387條之規定, 犯單位受賄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過上述的介紹我相信大家知道關於單位受賄罪的含義和單位受賄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了吧,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在我國單位受賄與其他受賄罪是一樣的在抓到以後都必將重罰,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