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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可以鑑定最短時間是多久?

筆跡可以鑑定最短時間是多久?

一、筆跡可以鑑定最短時間是多久?

筆跡可以鑑定最短時間是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以上部門規章明確規定了司法鑑定之中可以對筆跡的形成時間進行鑑定。

二、鑑定筆跡時間的含義

筆跡時間鑑定屬於司法鑑定之中物證鑑定之中的一種。是屬於文書類司法鑑定下的一種種類。

筆跡時間鑑定與筆跡鑑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筆跡鑑定是根據書寫者筆跡的特點,如筆順、連筆、轉折、搭配比例等等,來分析判斷書寫者是誰。它依據的是書寫者的書寫動作習慣。而“筆跡時間鑑定”,在業內的正確稱謂是“書寫時間鑑定”。它不但可以鑑定出手寫筆跡的產生時間,還能鑑定出打印文書的產生時間。書寫時間鑑定依據的是構成文字的有色顏料,比如圓珠筆油、鋼筆水、印泥、複印墨粉等等。這些有色顏料在紙張上形成文字以後,會隨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依據一定的規律,就能分析這種變化經歷了多長的時間,從而推測出筆跡的產生時間。

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筆跡的鑑定是比較常見的,因為不論是民事方面的借條證據的鑑定,還是刑事方面的當事人簽字的鑑定,都需要通過司法鑑定的方式來進行,同時考慮到筆跡的特殊,所以儘快送檢的話,是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的。

標籤: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