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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時間鑑定及費用是多少?

一、筆跡時間鑑定及費用是多少?

筆跡時間鑑定及費用是多少?

筆跡鑑定各省的費用不一樣,筆跡鑑定需要找專門的機構進行鑑定,費用一般在幾千元左右,不同地區不一樣。筆跡鑑定是同一認定鑑定,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但不同方法。筆跡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説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二、誰承擔筆跡鑑定的舉證責任?

對筆跡鑑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達到了證明借貸關係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跡鑑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跡鑑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籤的舉證責任後,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生轉移,由被告對抗辯事實進行舉證,這是對“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正確理解。

三、司法鑑定協議包括哪些事項?

司法鑑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委託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基本情況;

2、委託鑑定的事項及用途;

3、委託鑑定的要求;

4、委託鑑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

5、委託人提供的鑑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

6、鑑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7、鑑定費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綜上所述,在合同糾紛中,當事人如果對簽字爭議,可以申請做筆跡鑑定,通過專業機構鑑定來判定筆跡形成時間、真偽等。鑑定筆跡並不複雜,通常一個月就出結果。申請人需要預交鑑定費用,各地收費標準不同,在幾千元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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