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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是向誰申請鑑定?

一、筆跡鑑定是向誰申請鑑定?

筆跡鑑定是向誰申請鑑定?

筆跡鑑定是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的,一般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二、筆跡鑑定的樣本由誰提供?

一般是由原告提出來進行鑑定,或者是由誰主張誰就可以提出來。

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鑑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鑑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鑑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

4、鑑定機構接收後鑑定申訴後,憑藉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鑑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鑑定意見後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三、筆跡鑑定的費用由誰承擔?

庭審中申請筆跡鑑定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誰先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各省的費用不一樣,筆跡鑑定需要找專門的機構進行鑑定,費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間。筆跡鑑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徵、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鑑別書寫人的專門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某嫌疑人的筆跡。

筆跡鑑定是向人民法院進行申請的,同時由人民法院指派專門的人員進行鑑定或者是雙方當事人協商由誰鑑定。鑑定的樣本一般是由原告提供或者是主張者提供。但是鑑定的費用是在訴訟結束之後由訴敗方進行支付的,在800—2000元左右。

標籤: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