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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傷情鑑定的

所有有關司法鑑定的費用都由司法申請鑑定者自行承擔。

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傷情鑑定的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收取司法鑑定費用,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鑑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鑑定收費金額上限。

依據我國《司法鑑定通則》的規定,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的,就需要出具鑑定委託書、被鑑定人的病歷等材料。

 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鑑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鑑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鑑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鑑定事項有關的鑑定資料。

綜上所述,司法鑑定其實就是針對該訴訟活動中所涉及到的訴訟問題到相關的司法鑑定機構去做鑑定並提供鑑定的專業意見等等,司法鑑定不管是傷情鑑定還是其他方面的鑑定,其鑑定費用都是由所申請鑑定當事人來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