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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申請由原被告誰提出

筆跡鑑定申請由原被告誰提出

現代社會科技飛速發展,各種各樣的新技術不斷湧現出來,也有很多技術用在了司法鑑定方面,在案件調查中,筆跡是非常重要的證據,那麼被告撤消筆跡司法鑑定應該注意什麼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提出筆跡鑑定的舉證責任在誰

對筆跡鑑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達到了證明借貸關係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跡鑑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跡鑑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籤的舉證責任後,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生轉移,由被告對抗辯事實進行舉證,這是對“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正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