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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傷如何做傷情鑑定?

被打傷如何做傷情鑑定?
律師解析:被人打傷,應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一、申請傷情鑑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證或户口本;
2、傷殘鑑定委託書;
3、入院記錄;
4、出院記錄;
5、出院小結;
6、病歷本;
7、疾病診斷證明書;
8、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