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上海科鑑定司法鑑定專題
當事人在訴訟糾紛中遇到司法鑑定,因為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對訴訟結果有影響,所以行為人應當到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那麼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怎樣?鑑定人在訴訟過程中是否需要出庭等等,本站司法鑑定上海科鑑定司法鑑定專題為大家解答司法鑑定在實務中遇到的問題。
一、司法鑑定是什麼?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定或委託具有專業知識的鑑定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評定的活動。
二、司法鑑定都包括哪些?
司法鑑定的範圍包括:機動車技術及交通事故、產品質量、環境檢測、計算機技術、醫療糾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法醫、文書、痕跡、錄音錄像等聲像資料、知識產權、建築工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以及因訴訟活動需要而進行的其他鑑定。
三、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司法鑑定嗎?
當事人有權直接委託進行鑑定,將鑑定結論作為一種證據使用,支持已方的觀點,這種由當事人直接委託進行的鑑定稱之為舉證鑑定,但不是司法鑑定。當事人單方委託的鑑定,提供的鑑定材料未經對方當事人認可、未經法庭審理質證,故對方當事人對這種鑑定報告經常提出質疑,要求由法院重新委託進行鑑定。法院作為居中裁判的司法機關在訴訟程序中委託進行的鑑定,稱之為司法鑑定。
四、司法鑑定如何委託申請
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司法鑑定對外委託和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內設的司法輔助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民法院審理、執行案件需要鑑定時,由審判執行部門統一移送司法輔助工作辦公室,由其獨立負責對外委託、組織鑑定。
訴訟當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司法輔助工作辦公室要求進行司法鑑定。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認為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應向負責審判執行案件的審判庭(執行局)提出司法鑑定申請,審判庭(執行局)辦案法官如認為對有關技術等專門性問題需要進行司法鑑定時,由合議庭評議後提出意見報庭(局)長批准後,填寫司法鑑定案件移送書,明確鑑定的內容、目的和鑑定費用預繳方,連同有關鑑定材料移送司法輔助工作辦公室,再由司法輔助工作辦公室統一對外委託司法鑑定並跟進相關工作。
五、司法鑑定收費有沒有標準?
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制定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鑑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我市主管部門根據本市實際情況,規定本市收費標準在國家規定的基準價的基礎上適當上下浮動,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40%,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以外的司法鑑定收費,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或市價格主管部門對相關行業的收費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協商收費。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有效證明,申請司法鑑定的,司法鑑定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鑑定費用。對於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確有困難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酌情減收或者免收相關的司法鑑定費用。
六、司法鑑定人要出庭嗎?
在訴訟中,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鑑定人非法定事由拒絕出庭作證的,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當事人對司法鑑定有異議怎麼辦?
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符合重新鑑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最終應當經過法庭質證程序,確認鑑定意見的證據效力。
以上就是本站司法鑑定上海科鑑定司法鑑定專題為大家解答的關於司法鑑定在實務中遇到的常見問題,但司法鑑定涉及大量的專業知識,尤其它的分析結果極大的有可能影響訴訟結果,因此其中的每個環節都不能被忽略。當事人在訴訟開始前最好諮詢律師解決相關問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避免經濟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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