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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多久有效期,司法鑑定申辦程序是什麼?

司法鑑定多久有效期,司法鑑定申辦程序是什麼?

無論是在官司中,還是在其他事務的辦理中,司法鑑定都是非常有效力的證明,二很多人並不清楚司法鑑定也是有時間期限的規定的,因此關於司法鑑定多久有效期也就變得尤為重要。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司法鑑定的有效期和司法鑑定的申請程序吧。

一、司法鑑定申辦程序

申辦材料: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准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説明理由。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

二、司法鑑定的有效期

1、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但是,在實際的鑑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鑑定會完成後,實際通知的時間為準。

2、如果委託鑑定的內容,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説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鑑定期限了。如果鑑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後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於超時鑑定的違規行為。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鑑定機構出具鑑定結論。

3、如果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鑑定報告。

4、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鑑定時限的。如果是由於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鑑定材料的,造成鑑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由上可知,司法鑑定多久有效期是有明文法律規定,鑑定的程序也要嚴格按照司法程序來進行,但是特殊情況下,司法鑑定的機構可以與委託人進行其他約定,這樣可以延長司法鑑定的有效期限。如還有疑問,建議諮詢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尋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