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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司法鑑定如何追責?

一、虛假司法鑑定如何追責?

虛假司法鑑定如何追責?

虛假司法鑑定追責的方式是:堅持申請重新鑑定;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反映,以達到撤銷違法司法鑑定結論的目的;主動蒐集其他證據推翻鑑定結論,使得鑑定結論不能作為定案證據等。虛假司法鑑定的意思就是不依據案件事實證據作出的鑑定意見,具體指鑑定機構受到暗示,通過人為操作的這種辦法修改了司法鑑定的最終結論,或者故意不受理司法鑑定的申請並出具虛假理由的退回函,這種行為也屬於虛假司法鑑定行為。

二、正規的司法鑑定原則是什麼?

司法鑑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鑑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它是評斷鑑定過程與結果是否合法和鑑定結論是否具備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鑑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含提取、保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虛假司法鑑定屬於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行為,對於我國的相關法律是一種蔑視,同時對他人的合法權益也造成了極大的威脅。虛假司法鑑定的這種惡劣行為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並且目前我國的已經將虛假訴訟罪正式的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