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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司法鑑定時限有多長?

申請司法鑑定時限有多長?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案件找不到確定證據的時候,我們就要用到司法鑑定了。但是在司法鑑定之前,我們還需要到相關的國家機關進行司法鑑定的申請,得到允許後,才可以進行司法鑑定。那麼,申請司法鑑定時限有多長呢?

一、申請司法鑑定時限多長?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説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二、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無法確定時,可以做司法鑑定。如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當事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向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保險理賠機構、工傷保險等部門就案件涉及的某些專門性問題提出進行司法鑑定請求。

三、申請司法鑑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鑑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鑑定事項所需的鑑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鑑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鑑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鑑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鑑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鑑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鑑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準備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鑑定的事項、鑑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鑑定要求等內容。委託鑑定事項屬於重新鑑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我們在遇到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情況時,要先準備好需要的材料到相關部門申請,只要申請合理,就可以進行司法鑑定。同時我們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申請,不能知法犯法。

標籤:司法鑑定 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