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是司法鑑定嗎
傷殘鑑定是司法鑑定的範疇,但是不等同於司法鑑定。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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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做司法鑑定有期限限制嗎
一、要求做司法鑑定有期限限制嗎司法鑑定的時間限制的規定是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如果委託鑑定的內容,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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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三處傷口縫合十針算輕傷嗎
律師解析:打架造成三處傷口縫合十針的,一般算輕傷。具體是否屬於輕傷要經過傷情鑑定。傷情鑑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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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有多大法律效益?
一、筆跡鑑定有多大法律效益?筆跡鑑定可以作為證據來行使法律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幾種。筆跡鑑定結果就是鑑定結論的一種,鑑定結論屬於證據,僅憑一個證據不一定決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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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不同意司法鑑定的申請怎麼辦
一、如果法院不同意司法鑑定的申請怎麼辦法院做法違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