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評傷殘鑑定的標準是怎樣的?
如果一些人因為受到傷害,而導致去司法鑑定部門進行鑑定的,那麼這個時候,他們可能就會想要了解關於司法鑑定的標準,司法鑑定評傷殘鑑定的標準是怎樣的?根據有關規定,司法鑑定的傷殘級別是分十個等級的,具體看下文。
一、司法鑑定傷殘等級標準是什麼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具體如下: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與此同時,該標準又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準應覆蓋各主要臨牀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繫的臨牀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1、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5、職業病內科部分。
二、人身傷害法醫鑑定程序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三、司法鑑定時限原則
鑑定期限是指決定受理委託鑑定之日起,到發出鑑定文書之日止的時間。 一般的司法鑑定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疑難的司法鑑定應當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説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其實閲讀過本篇文章,我們也就能夠知道,並且我們並不難看出對於司法鑑定的十個等級的標準是什麼,小編認為這次國家會設為十個等級,其實也就是詳細的在界定傷殘的情況,司法鑑定評傷殘鑑定的標準就是文章中的這些內容了。
-
法院司法鑑定部門的相關規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人們在特定需要下總會需要得到司法鑑定機構的幫助。司法鑑定是一種幫助人們提供有力的證據和證明材料的部門。然而,司法機構的運行必須在法律法規之下維持公正客觀,不能擅自以人的主觀意識來更改。那麼,對於法院來説,法院司法鑑定部門的相關規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本...
-
精神病鑑定期間是否計入辦案期限
律師解析:精神病鑑定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偵查期間,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鑑定時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外,其他鑑定時間都應當計入辦案期限...
-
多少錢能夠判定是否是真的司法鑑定合同怎麼辦?
合同,是確立現代契約關係最為普遍的載體之一。然而,必須是真實、公正、雙方自願協商的合同才是有效的。現今,造假的事情屢見不鮮,合同造假也是非常常見的事件之一。我們要判定合同真偽就需要對合同進行司法鑑定。那麼,多少錢能夠判定是否是真的司法鑑定合同怎麼辦呢...
-
筆跡鑑定可以個人申請嗎?
一、筆跡鑑定可以個人申請嗎?筆跡鑑定可以個人申請,個人進行筆跡鑑定的話,首先要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鑑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鑑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2、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