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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審

一、在什麼情況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審

在什麼情況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審

⑴累犯;

犯罪集團的主犯;

⑶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輕傷案件除外)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審要請律師嗎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因此,可以這麼説,取保候審並非只有律師才能辦理,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都有權申請辦理。因此,是否聘請律師,自己決定。

既然取保候審的條件都一樣,為什麼還要花錢找律師申請呢?首先刑事案件案情一般比較複雜,親屬沒有十足把握申請取保候審的話,委託律師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申請成功率。律師可以給公安或者檢察院更加專業的取保意見、更通暢省心的行政交接工作,提供成功率,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申請取保候審最好找律師代理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一般來説,取保候審期間不算刑期的。如果在取保候審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過的話,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時間可以抵刑期的。不管是被判處管制還是拘役、有期徒刑的,都是指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注意羈押二字,羈押是指關押在拘留場所,並不包括指取保候審,所以取保候審並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