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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取保候審後會怎樣做?

檢察院取保候審後會怎樣做?
律師解析:檢察院取保候審後的處理:
1、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後,檢察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不會中斷;
2、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後,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不存在犯罪事實的、犯罪情節輕微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決定不起訴;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會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