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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是否就有罪

一、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是否就有罪

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是否就有罪

取保候審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及被告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只要人民法院沒判,就不能證明其犯罪。公安機關對你的要求是為了以後取證及傳喚等。

取保候審是我國刑法對於不需要逮捕的人所實施的一種強制措施,被採取取保候審的人要遵守一定的約束,並保證在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能隨傳隨到,但由於我國人口的流動性較大,因此我國刑法在規定了取保候審後又對可以取保候審的嫌疑人訂立了一定的要求。

具體條件:

1、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

2、嫌疑人性質顯著輕微的。

3、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4、審批部門認為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主要的審批部門有:公安機關的法制處、檢察院的批捕處及法院。

二、 什麼是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受審只是限制而不是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種強度較輕的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説,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三、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則及公安部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對於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給予取保候審:

1.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2.對於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審。

3.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只有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從取保候審的司法實踐來看,其犯罪嫌疑人通常是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或者無明確證據證明其犯罪事實的。如嚴重危害社會的嫌疑人、累犯等情節惡劣的是不允許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