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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檢察院批捕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檢察院批捕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一、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檢察院批捕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檢察院批捕向公安局申請取保候審。刑事案件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者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就可,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批准由辦案機關進行審查決定,做出答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檢察院批捕向公安局申請取保候審。刑事案件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者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就可,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批准由辦案機關進行審查決定,做出答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刑事案件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者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就可,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批准由辦案機關進行審查決定,做出答覆。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取保候審的條件:

《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各個國家機關都有各自的權利,公安機關對於嫌疑人只有拘留權,如果想要批捕的那麼需要得到檢察院的批准逮捕,當然如果需要申請取保候審的,這點就是由公安機關來辦理了,大多數情況下公安機關是執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