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審解除規定是什麼?
一、北京取保候審解除規定是什麼?
北京取保候審解除規定是如果存在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存在一些不恰當的行為的話,將會解除取保候審,取消取保候審法律規定是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從事犯罪行為的話,那麼肯定是會被解除取保候審的。解除取保候審,説明立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認定嫌疑人蔘與了犯罪,所以,在沒有新的證據之前,他們不會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
解除取保候審不代表結案,因為取保候審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無證據對該犯罪嫌疑人移送審查起訴的話,只有解除取保審,只有收到撤銷案件決定書後,才算是結案的。
二、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定即意味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採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現採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鑑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審的被保證人或者説是保證對象,既然保證對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義,當然也應當予以撤銷。
11、保證人死亡、重傷或者出現其他喪失保證能力情形的。保證人是取保候審的義務主體,保證人資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證能力為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或者喪失了保證能力,保證義務的履行就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審也就隨之應當予以變更。
12、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以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複議、複核的,或者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在北京還是在其他的一些城市,取保候審適用之後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説在取保候審期間相關的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嚴格的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遵守一些行為,存在新的犯罪行為,那麼會被取消。
-
取保候審能拿到手機嗎?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否能把手機拿出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係,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與案件有關就不能取回。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
-
刑拘取保候審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1、申請取保候審要滿足以下條件: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
-
取保候審扣押手機嗎?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否能把手機拿出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係,一般不會扣押手機,如果與案件有關,則應當予以扣押。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
-
批捕後能夠取保嗎
律師解答:能夠。律師解析:批捕後能夠取保。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取保候審。批捕後,如果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較輕,能夠進行取保候審,但是要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做出一定的限制。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