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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有什麼區別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有什麼區別

我國的拘留具體分為了三種,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名字不同當然也就意味着具體的規定、內容是不同的。實踐中不少人容易將這些拘留搞混淆。下面本站小標就主要為大家介紹一下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的區別吧。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區別。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過程中,法院對於有嚴重妨礙訴訟行為的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人員採用的一種強制性手段。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的主要區別是:

1、法律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而採用的;司法拘留則是一種排除性措施,是針對已經出現的妨礙訴訟活動的嚴重行為而採取的。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有什麼區別 第2張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用的;司法拘留則是分別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採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適用對象僅限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適用對象是所有在訴訟過程中實施了妨害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權採用的機關不同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決定並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行。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有什麼區別 第3張

5、與判決的關係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僅僅是對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任何關係。

6、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已於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則最長為15日。

《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對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

罰款、拘留必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准。被處罰人對罰款、拘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該條規定的拘留屬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嚴格來講,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六個方面,這些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供各位參考。實踐中,刑事拘留很容易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混淆,因此瞭解清楚這些內容還是很有必要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