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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的人給予的最嚴厲的處罰,屬於是行政處罰的一種;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犯罪嫌疑人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不是處罰或制裁。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為15天,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合併執行的最高期限是20天,期滿釋放,如果對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為14天,有多次作案或團伙作案等情況的最高期限為37天。

而行政拘留作為行政處罰的一種,是不進入人事檔案的,只在公安內部有拘留的記載;刑事拘留屬於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不屬於處罰,所以其本身也是不進入人事檔案,在調查後如果存在違反刑法的情況,一般會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再由法院判處刑事處罰,而刑事處罰是留有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