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拘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一般是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是如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或者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可能會延期。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其中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是:
1、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2、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3、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然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蓋章)、按指印。拒絕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執行拘留的人員應當予以註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情形以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所謂有礙偵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毀滅或者偽造證據;有可能互相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證的。所謂無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無家屬或者工作單位的。影響通知的原因消失後,辦案人員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對沒有在24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對有嫌疑的當事人可以先拘留後申請逮捕手續。辦好拘留手續後,辦案人員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到家屬,用書面的拘留通知書告知拘留的事由、地點等。如果聯繫不到家屬,還可以通知到當事人所在單位。
-
打巴掌要拘留嗎?
律師解析:打人巴掌是否會拘留,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1、打人巴掌一般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就不會被拘留;2、打人巴掌且造成對方輕微傷,會被行政拘留,一般處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時並處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3、同時,還可能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雙方可以就賠...
-
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介紹賄賂罪?
律師解析: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管理活動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實施溝通、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為。即為行賄受賄雙方穿針引線,促使雙方相識相通,代為聯絡,甚至傳遞...
-
偵查期間律師會見詐騙犯家屬可以陪同嗎?
律師解答:偵查階段家屬不能陪同會見。律師解析:偵查階段家屬不能陪同會見。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後,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
-
辦理假釋多長時間後可以出獄
律師解析:辦理假釋後,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複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審核裁定後,就可以出獄。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