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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應該怎樣認定

強姦罪應該怎樣認定

強姦是最嚴重的惡性犯罪行為之一,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將這樣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並且給予了嚴厲的處罰。而在實際對行為人進行處罰之前,必須要先對強姦罪做出認定。那到底強姦罪應該怎樣認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強姦罪應該怎樣認定

強姦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為。

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與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期間發生性行為,婦女本人同意的,不構成強姦罪。

在認定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時,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

強行與作風不好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也應定強姦罪。

認定強姦罪不能以被害婦女有無反抗表示作為必要條件。對婦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顯的,要具體分析,精心區別。

二、犯了強姦罪如何判刑

強姦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不過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對於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對於行為人既實施了強姦婦女行為又實施了姦淫幼女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強姦罪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依照強姦罪定罪處罰。

我國,強姦罪情節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即使只是屬於強姦罪一般情節,根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建議的規定,也會判處5年有期徒刑。總之,涉嫌強姦罪後果嚴重,您最好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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