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搖撞騙罪輔助犯罪的怎麼處罰?
一、招搖撞騙罪輔助犯罪的怎麼處罰?
我國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刑法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從犯與主犯相比,無論是主觀惡性還是客觀危害,都要輕一些。因此,我國刑法規定的從犯的處罰原則具有科學根據。
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從犯的刑事責任是同主犯應負的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但也不是説,所有的從犯實際受到的處罰一定比主犯輕。因為主犯可能具有從輕或者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情節(例如自首),當從犯沒有這樣的情節時,當然不應隨主犯的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或者從犯可能有從重處罰情節(例如累犯),此時主犯也不會因從犯具有從重處罰情節而隨從重處罰。
二、從犯的分類
根據我國刑法的這一規定,從犯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謂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對於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雖然直接參加了實施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屬於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參加了實施犯罪行為,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團中,聽命於首要分子,參與了某些犯罪活動;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參與實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動。一般地説,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體罪行較輕、情節不嚴重,沒有直接造成嚴重後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這就是指幫助犯。所謂幫助犯是相對於正犯而言的。是指沒有直接參加犯罪的實行,但為正犯的犯罪創造便利條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一般是指為實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創造有利條件、排除障礙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窺探被害人行蹤,指點犯罪地點和路線,提出犯罪時間和方法的建議,事前應允幫助窩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窩贓、銷贓等。
招搖撞騙罪的犯罪事實中,如果存在輔助犯罪,即從犯的,如在主犯進行招搖撞騙罪的犯罪事實中,存在提供場所、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使受害人受到欺騙的等情況的,是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罰的,司法機關應當對犯罪事實審查後作出對從犯的處罰。
-
信用卡詐騙罪中詐騙行為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惡意透支構成一定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2.惡意透支數...
-
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律師解析:一般3000元是可以定罪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
-
談戀愛期間被欺騙導致受經濟損失怎麼辦
律師解析:1、談戀愛期間被欺騙導致受經濟損失是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公安部門進行報案處理。2、受害方就可以提交相關的證據要求執法人員立案調查,只要騙取的金額達到數額較大,那麼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3、如果被欺騙的金額達到三千元以上的,當事人騙錢的行為...
-
詐騙罪連累家人嗎
律師解析:犯詐騙罪會對家人造成經濟損失、精神消耗等。詐騙情節顯著輕微的,通常不會影響其他家庭成員自身的發展和成長。但是涉嫌詐騙被拘留,一定程度上是會牽連到孩子的。公安機關會找家人送拘留通知書,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家人還要給聘請律師等,帶來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