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銷售假藥罪需要價值嗎
一、一般銷售假藥罪需要價值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生產假藥罪是不需要對價格進行認定的,有生產、銷售假藥行為的,就需要立案進行偵查。
根據《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
將《立案追訴標準(一)》第十七條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藥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應予立案追訴。但銷售少量根據民間
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產、銷售假藥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生產”:
1.合成、精製、提取、儲存、加工炮製藥品原料的;
(二)將藥品原料、輔料、包裝材料製成成品過程中,進行配料、混合、製劑、儲存、包裝的;
(三)印製包裝材料、標籤、説明書的。
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有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或者為出售而購買、儲存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銷售”。
本條規定的“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是否屬於假藥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等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認定標準有哪些
1、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重點在於確認犯罪對象是否為假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認定假藥的標準是:
(1)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3)變質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6)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假藥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製假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共犯論處 。
3、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4、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銷售假藥罪的標準有相關人員有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並且導致他人的健康嚴重損害,則會判處相關的有期徒刑和罰金。生產假藥的判斷標準包括合成或者提取以及加工相關藥品的,或者印製該藥品的保裝和説明書的。如果醫療機構明知該為假藥,依然售賣的話,則屬於銷售假藥的行為。
-
生產並銷售劣藥罪立案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生產和銷售劣藥罪立案標準如下:1、必須生產銷售假藥的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2、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尚未銷售的情形;3、假冒偽劣產品銷售的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但是已經銷售了假冒偽劣產品所涉及的金額在乘以三倍後,和並沒有銷售的偽劣產品相加,總額合計超過十五萬...
-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是否可以懲罰
律師解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能判刑。根據法律規定,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銷售劣質、假冒產品的,其銷售金額高達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法律依據:《中華...
-
怎麼告詐騙罪
律師解析:詐騙罪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決定是否提起公訴。詐騙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金額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依據相關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
-
銷售假藥罪主觀方面的認定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銷售假藥罪的主觀方面的認定:當事人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同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就算是沒有盈利這種目的,也並不影響銷售生產假藥罪的成立。行為人主觀故意,表現為有意製造假藥,明知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仍然進行銷售。法律依據:《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