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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防制藥是銷售假藥罪嗎?

一、銷售防制藥是銷售假藥罪嗎

銷售防制藥是銷售假藥罪嗎?

銷售防制藥不是銷售假藥罪,因為銷售假藥罪是指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規定的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而仿製藥一般來説對人體是不造成損害的,有些甚至還具有一定的療效。但是,國家並不認可仿製藥,因為仿製藥侵害了國家對藥品管理的秩序,且銷售仿製藥雖然可能並不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但並不排除可能侵害的情形。因此,國家基於保護公民生命健康的初衷,必須要維護這樣的社會管理秩序,將銷售仿製藥也納入不予允許之列。

二、銷售假藥罪的構成條件

1、犯罪的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製造、加工、採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於營利目的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銷售假藥不僅危害了大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同時也危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犯罪嫌疑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銷售假藥罪並沒有與銷售金額直接掛鈎,但銷售金額巨大,刑罰也會加重。總而言之,銷售假藥罪在我國刑法當中是很嚴重的。

綜上所述,銷售防制藥不是銷售假藥罪,但銷售假藥不僅危害公民的身體健康,還擾亂了社會的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共利益,相關犯罪分子一定要受到懲罰,若情節嚴重的,耽誤治療的,一般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病人死亡,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標籤:假藥 製藥 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