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申請書載明的事項有哪些
當事人要是申請國家賠償的,必須要按照要求遞交一份書面的申請書,那麼這個國家賠償申請書載明的事項主要包括哪些呢?而通常在哪些情形下才能申請國家賠償。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國家賠償申請書載明的事項有哪些
申請國家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三)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二、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1、違法採取對妨礙訴訟的強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為:
(1)對沒有事實妨礙訴訟行為的人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實施妨礙訴訟的人採取司法拘留、罰款措施的;
(2)超過法律規定期限實施司法拘留的;
(3)對同一妨礙訴訟行為重複採取罰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過法律規定金額實施罰款的。
2、違法採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種行為:
(1)依法不應當採取保全措施而採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應當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財產的(但案外人對案件當事人負有到期債務的情形除外);
(3)明顯超過申請保全數額或者保全範圍的;
(4)對查封、扣押的財物不履行監管職責,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毀損、滅失的(但依法交由有關單位、個人負責保管的情形除外);
(5)變賣財產未由合同評估機構估價,或者應當拍賣而未依法拍賣,強行將財物變賣給他人的。
3、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也就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民事制裁決定、調解書、支付令、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以及行政處罰、處理決定等執行錯誤的,包括6種行為:
(1)執行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民事制裁決定等法律文書的;
(2)違反法律規定先予執行的;
(3)違法執行案外人財產且無法執行迴轉的;
(4)明顯超過申請數額、範圍執行且無法執行迴轉的;
(5)執行過程中,對查封、扣押的財產不履行監管職責,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毀損、滅失的;
(6)執行過程中,變賣財物未由合法評估機構估價,或者應當拍賣而未依法拍賣,強行將財物變賣給他人的。
看完上文的內容後,我們已經知道國家賠償申請書載明的事項都有哪些了,同時,本站小編還為大家帶來了在什麼情形下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內容。要是你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
-
國家賠償的原因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的原因是什麼?原因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在刑事賠償範圍中,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先行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賠償決定。如果沒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賠償決定,或者當事人對作出...
-
我國對國家賠償時效的中止是如何規定的?
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機關侵害後,可以按照程序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依據現有法律規定,提出國家賠償的時效是兩年,也就是説當事人應該在受到侵害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國家賠償。和其它時效一樣,國家賠時效也可以中止。那麼我國對國家賠償時效的中止是如何規定的的...
-
刑拘無罪釋放國家賠償的規定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刑事諒解書">刑事諒解書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案件管轄">刑事案件管轄刑事訴訟">刑事訴訟民事主體在實施了違法行為之後,若造成的社會危害不甚嚴重,會受到行政拘留,或者是刑拘的...
-
國家賠償法刑拘期間賠償範圍是什麼?
刑事拘留國家賠償標準一、違法刑事拘留的賠償範圍《解釋》第5條規定了違法刑事拘留賠償,與國家賠償法第17條第1項的規定保持一致。違法刑事拘留,包括違反拘留的條件、程序和時限適用拘留措施。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拘留條件,是指違反刑事訴訟法第69條第4款、第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