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賠償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1、行政賠償範圍: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2、刑事賠償範圍: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其實不管是行政賠償還是刑事賠償,核心宗旨都是行政單位和司法機關的這些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從而侵犯到了對方的財產權,人身自由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申請國家賠償前,要先確定了賠償義務機關。
-
申請國家賠償前提條件是什麼?
國家有關機關也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做出的決定都是絕對正確的,因此才通過相關立法來確保國家機關和我國公民之間的監督權力是相互的。也就是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在行使職權時依法做出某種處罰結果,與之相對的就是當事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不過申請國家賠償當然...
-
強拆國家賠償標準有哪些規定?
一、強拆國家賠償標準有哪些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
-
國家賠償紀律處分案件的程序規定是怎麼樣的?
國家賠償,是因為國家的工作人員對於受害人來説,侵害了他的人身自由權或者是財產權益,所以給予一定賠償的一個制度,但是這個賠償,在現實生活中,對於被害人來説,是很那申請的,並且,很那補償到的,其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程序,很複雜。那麼關於國家賠償紀律處分案件的程序規定的內...
-
國家賠償法的時效規定是怎樣的?
最近一段時間,新聞報道有人因為錯判被冤枉,這個時候國家會對公民造成的人身上的以及財產上的損害進行賠償,這是國家機關造成損害後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我國法律為此制定了國家賠償法。那麼,國家賠償法的時效規定是怎樣的?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國家賠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