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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國家賠償種類有哪幾種?

法律規定國家賠償種類有哪幾種?

能拿到國家賠償的往往都是因為國家的原因造成自己遭到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公民,但是由於國家賠償的特殊性質,所以國家賠償的種類都是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好的。那麼,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國家賠償種類有哪些吧。


一、國家賠償種類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我國國家賠償的種類有三種;一是行政賠償;二是刑事賠償;三是民事、行政訴訟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個人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通過侵權的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向受害人所進行的賠償。

刑事賠償亦稱冤獄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當事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予以的賠償。

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損害的,由國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國家不賠償的種類

(一)刑事上的不賠償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4.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上的不賠償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已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的來説,國家賠償和平時我們常見的案件一樣分為刑民行,但生活中最常見的國家賠償的種類還是行政賠償。如果大家對國家賠償方面還有什麼問題,本站的專業律師會給大家權威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