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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販毒情節嚴重情況

如何判定販毒情節嚴重情況

當今社會毒品已經成為了世界公認的四大公害之一。在我國特別是青少年一代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和法律知識的缺失造成了知法不懂法,懂法不守法的問題。尤其是不知法造成了嘗毒品不犯法,運毒品不犯法甚至賣毒品不犯法。造成了一場場的悲劇。下面為大家介紹關於如何判定販毒情節嚴重情況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為情節嚴重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

二、國家工作人員走私、製造、運輸、販賣毒品;

三、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

四、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其他犯罪行為及處罰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滿四百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以上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三、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當然還有其他法規沒有列舉出來,這就需要我們不斷的去學習去理解國家法律。尤其是青少年一代因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弱則國弱,千萬不要因為法律知識的缺失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悔。當我們社會營造了學法,懂法,守法時那麼我們社會必定會向着美好的方向不斷的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