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情節嚴重如何認定?
一、組織賣淫罪情節嚴重如何認定?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本罪的主體必須是賣淫的組織者,可以是幾個人,也可以是一個人,關鍵要看其在賣淫活動中是否起組織者的作用。在組織他人賣淫的犯罪活動中,對被組織賣淫的人有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行為的,應當作為組織他人賣淫罪的量刑情節予以考慮,不實行數罪併罰。如果這些行為是對被組織者以外的其他人實施的,仍應當分別定罪實行數罪併罰。組織他人賣淫罪中的“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組織他人賣淫的首要分子情節特別嚴重的;組織他人賣淫手段特別惡劣的;對被組織賣淫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組織多人多次賣淫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的,等等。
二、《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組織賣淫罪的最終判決結果是基於實際造成的犯罪事實後果而定的,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相關情況的處理,特別是涉及到情節嚴重的認定上,應當按照上述規定的標準來進行適用,達到上述條件的可以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判決。
-
加班工資是在月薪以外支付嗎?
一、加班工資是在月薪以外支付嗎?加班工資是在月薪以外支付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
-
刑法中累犯立功的可假釋嗎?
一、刑法中累犯立功的可假釋嗎?不可以,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刑法》第八十一條【假釋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
-
交通事故中誤工費算連加班時間嗎
一、交通事故中誤工費算連加班時間嗎?計算誤工費時不包括加班時間,交通事故中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加班費該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不給員工加班費該怎麼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