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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罪既遂怎麼處罰?

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和具體犯罪情形,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罪既遂的處罰為: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即坐五年以下的牢;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即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條
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