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公證的遺囑兩年作廢是否真實?
現代社會,人們越來越重視法制,遺囑公正就是其中的重要表現。可是,由於相關知識的來源有限,很多人對遺囑公證是否有效的相關內容不太清楚。那麼,沒公證的遺囑兩年作廢是否真實?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遺囑未公證能生效嗎
只要遺囑真實,並且符合法定條件就有法律效力。
遺囑是公民生前處理自己所有的財產及其他事務,並在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
二、沒公證的遺囑有年限
沒公證的遺囑是有效的,就是普通遺囑,只是比公證過的效力低。那麼遺囑有年限嗎?
遺囑是被繼承人(立遺囑人)死後才生效,只要死前沒有立新的遺囑則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定。但《繼承法》第25條和第八條限定了期限,可以視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遺贈的須有意思表示是兩個月之內;二是訴訟時效為兩年,三是超過20年不得再行訴訟。
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三、申辦遺囑公證的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沒公證的遺囑兩年作廢是否真實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沒公正的遺囑就是普通的遺囑,遺囑有效期沒有法律規定,但視《繼承法》的幾種情況可以分為三種期限。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繼續瀏覽下方延伸部分,瞭解遺囑公證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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