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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調查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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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調查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總所周知,證據是法院處理案件的前提條件,必須遵循主客觀統一,在調查的過程中更要遵循證據調查的基本原則,如依法取證原則等,保障證據的真實性。下面,由本站為您介紹基本原則的具體內容。

證據調查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取證原則。調查取證要依法進行,應當遵守法定程序,採取法定方式,符合法定形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均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未經批准進入他人住宅屬嚴重侵權和違反法定程序,非法安裝***、監視器也屬嚴重侵權行為。但在公眾場合以隱祕拍攝、隱祕錄音方式取證,一般不認為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做詢問調查筆錄上要注意避免讓人認為存在誘供、脅迫嫌疑。很多法官對誘供問題非常敏感。

(二)及時取證原則。調查取證要及時進行,發案後應當及時詢問當事人、證人,及時收集其他證據,及時固定證據保全證據。一方面,社會生活不斷髮展變化,證據本身有自然滅失、損毀的可能;另一方面,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任何當事人都有串供或隱瞞、銷燬、偽造變造證據甚至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可能。因此,及時取證非常必要。

(三)全面取證原則。首先,除依法無需舉證證明的事實外,執法機關認定的所有事實,都應當有必要且充分的證據來證明。由於行政訴訟中實行被告舉證原則,因此執法機關必須全面取證。其次,調查取證中執法機關既要收集涉嫌違法的當事人有違法行為、有從重處罰情節的證據,也要收集該涉嫌違法的當事人無違法行為、無需承擔行政法律責任以及有法定的免罰或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證據,確保行政處罰公平公正。第三,證據的種類要全面,只要是能反映案情的客觀事實材料,都應儘量收集。不能僅憑當事人口供為證,要儘量收集現場檢查筆錄、物證、書證、鑑定結論、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四)順查與逆推相結合原則。實施行政處罰應根據調查核實的證據確定案件的性質並作出處罰決定。但在具體調查取證過程中,可採取順查與逆推相結合的原則,有目的有針對性有重點地調查取證。首先根據初步掌握的證據,儘量準確地推定出當事人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即順查。再以此為中心,從其涉嫌的違法行為的主客觀要件出發,逆向推理出可能存在的能證明該案事實的證據材料,有目的、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調查取證,並及時根據新的證據調整對當事人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的推定。

(五)合理運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行政訴訟中實行被告舉證原則,要求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全面取證。但是,如果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行政處罰當事人應當對有關情況提供自己無過錯或無責任的證據時,則應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綜上所述,相信您對證據調查所應遵循的各項基本原則有了全面,系統化的瞭解。只有遵循證據調查的基本原則才能提高辦案效率,保障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更是對證據調查過程中掃除障礙提供了保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蘇州律師。

標籤: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