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直接證據怎麼舉報
沒有直接證據但是已經形成事實。這個時候能舉報犯人嗎。如果能舉報的話,應該需要用什麼方法才能有效的對犯罪人進行舉報。將罪犯繩之以法。對於這種情況我國法律上也有明確的規定。那麼沒有直接證據怎麼舉報?下面本站小編將帶來相關的內容。
沒有直接證據怎麼舉報
沒有證據法院也會受理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關係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就必須受理;對於一方當事人沒有證據支持的事實和訴訟請求,只要對方當事人認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説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祕密。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申請法院調取、收集證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自行調查收集。”應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有以下幾類:
1、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並已提出調取證據的申請和該證據線索的;
2、應當由人民法院勘驗或者委託鑑定的;
3、當事人雙方提出的影響查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材料相互矛盾,經過庭審質證無法認定其效力的;
4、人民法院認為需要自行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有人犯罪,但是你卻沒有直接的證據,你也可以進行舉報申訴。因為就算沒有直接的證據,法院也會受理此類事件。我國法律機制越來越健全,法律的條例涵蓋的方面越來越全面。所以説沒有直接證據的時候,您也可以舉報,法院給予一樣的處理,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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