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中關於舉證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一審普通程序中的舉證期限。
在一審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但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指定的舉證期限可以少於三十日。前述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後,針對某一特定事實或特定證據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酌情指定當事人提供證據或反證的期限,該期限不受“不得少於三十日”的限制。
二、簡易程序中的舉證期限。
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舉證期限可以少於三十日。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審理,舉證期限少於三十日的,法院應當為當事人補足不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但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舉證期限可以少於三十日。
三、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後的舉證期限。
當事人在一審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法官應當在駁回當事人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生效後,重新指定不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但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法院可以指定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
四、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的證據提出相反證據的舉證期限。
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的證據在庭審中出示後,當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證據的,法院可以酌情確定相應的舉證期限。
五、二審中提出新證據的舉證期限。
二審中,當事人申請提供新的證據的,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受“不得少於三十日”的限制。
六、發回重審案件的舉證期限。
因違反法定程序被髮回重審的,法院在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後,可以不再指定舉證期限或酌情指定舉證期限;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的,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協商確定舉證期限,或者酌情指定舉證期限。上述舉證期限不受“不得少於三十日”的限制。
在舉證的期限到期後,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提供反駁證據或者對證據來源和形式要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再次酌情確定舉證的期限,一般再次確定的舉證期限大概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
猥褻婦女如何提供證據
律師解答:收集物證、書證等。律師解析:收集保留可以成為證證據的物、文書資料等。1.物證、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鑑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材料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象資料、電再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
-
購買合同糾紛怎麼舉證
律師解答:一般誰主張誰舉證。律師解析:舉證規則如下:1、一般情況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起訴方負責舉證責任。2、對於某些特殊案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由於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限於客觀原因難以或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若仍採舉證責任的一般規定,勢必損害原告...
-
侵犯商業祕密證據調查是怎樣的
侵犯商業祕密證據調查㈠委託律師調查取證專業的律師,尤其是擅長處理商業祕密案件的專業律師,往往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實踐辦案經驗,有嫻熟的訴訟技巧,有能力針對商業祕密案件的專業性強和複雜性為企業保護商業祕密調查取證。委託具有商業祕密法律知識和豐富經驗的...
-
詢問證人地點的規定是怎樣的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一百五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應當及時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