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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請求的構成是怎樣的

一、 什麼是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請求的構成是怎樣的

訴訟請求的概念在外國民事訴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 訴訟請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決的請求(當事人希望法院對其請求作出與之相應的確認、給付、形成這些具體的判決)。而狹義的請求僅僅指原告向被告主張的法律上的利益。

訴訟請求歸納的三個原則:其一,從新原則。當事人的訴、辯內容前後矛盾,按照從新的原則歸納訴、辯內容。如第一次開庭陳訴請求與第二次陳訴請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開庭陳訴請求為準;起訴書和開庭陳述不一致,按照開庭陳述為準。其二,庭審結束後意見不歸納。其三,歸納從新亦從真。

二、民事訴訟請求的構成

1、有適格的原告,即 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也可。

2、有明確的被告,不要求有正確的被告(就是説,某人在法律關係上不是合適的被告,但原告就想告他,這也是可以立案的),並且被告真實存在(比如,你不可以告外星人ET)。

3、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要具體。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這就有點複雜了,簡單説,只能是民事案件,殺人放火的,不能作為民事案件立案;管轄就更復雜了,一般是原告就被告,還有很多特殊的規定,這要看具體的案件了。

三、民事訴訟請求包括哪些

民事訴訟主要是違約之訴和侵權之訴。違約之訴主要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賠償違約損失和繼續履行合同等;侵權之訴主要是要對方承擔侵權責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等。

民事訴訟請求的構成的本文中已經闡述。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受理、審理完畢,做出合理的判決。民事訴訟的請求也要遵循法律程序,提供訴訟狀或者起訴狀,法院在接到起訴狀以後方可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法律對訴訟請求程序的嚴格也是確保司法公正。

標籤: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