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辦案流程

民事訴訟程序錯誤有哪些方面?

一、民事訴訟程序錯誤有哪些方面?

民事訴訟程序錯誤有哪些方面?

1、立案標準不統一,收案範圍把握不準。如經公證的債權法律文書,一方當事人在對方拒不執行時,可以據此向法院申請執行;已經公證的其他法律文書,除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以外,應當確認其效力,由此引起的民事爭執案件,法院應當受理。但有的法院卻以上述案件屬於行政案件為由不予立案。相反,把法律沒有規定的、不屬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如因拆遷協議糾紛發生的拆遷户搶佔房屋案件,因統一規劃引起的宅基地糾紛案件,一併作為“其他”案由立了案。

2、不按法定時間立案,不結不收現象嚴重。根據民訴法有關規定:法院接到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通知原告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如果原告人堅持起訴,應當以書面形式裁定駁回起訴。但有些法院不按上述規定辦事。

3、案由不科學,名稱不規範。目前,確定案由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民事案件的統計表。有的是以案件所包含的民事法律關係為標準,如繼承、收養、著作權關係糾紛;有的是以當事人爭執的標的物為標準,如宅基、房屋、山林糾紛案件;

由於民事案由適用的原則、確定的標準和劃分的方法不統一,必然帶來名稱表述上的不規範和隨意性。這不僅不能準確體現案件性質,真正反映爭執焦點,而且會造成司法統計的不科學。

二、民事訴訟法的特徵是什麼?

(1)民事訴訟法是部門法。它調整的是民事訴訟關係和民事訴訟活動,這種調整對象是特寫的,是其他部門法無法調整的。

(2)民事訴訟法是民事訴訟的程序法。民事訴訟法是關於民事訴訟活動時應遵守的法律規定。主要內容是民事訴訟主體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以及保障民事訴訟主體訴訟權利和落實訴訟義務的規定。

(3)民事訴訟法具有廣義性。民事訴訟法的廣義性是與民事訴訟的廣泛性相適應的。由於民事訴訟廣泛適用於民事、經濟、勞動爭議、專利、商標、海事、債務催償和法律規定的其他特殊類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訴訟法也就廣泛地適用於民事訴訟範圍的各類案件的訴訟。

(4)處分原則和調解原則的特有性。處分原則和調解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的特有原則,這是由民事活動本身所決定的,這也是與其他訴訟法律相比較的最明顯的特徵。

民事訴訟法是部門法,主要用於調整民事訴訟關係和民事訴訟活動。民事訴訟法是民事訴訟程序法,是民事訴訟活動中必須遵循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具有廣泛性的特點,適用於任何民事活動。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特定原則是處分原則和調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