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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公司丟件怎麼處理?

一、快遞公司丟件怎麼處理?

快遞公司丟件怎麼處理?

可以要求快遞公司給予合理解釋並且輔以證據證明,否則最高可以要求賠償實際物品價值並退回郵費。快遞丟失的,首先按照快遞合同(見快遞單背面)的約定進行賠償。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合同法》關於運輸合同的規定進行賠償,即賠償寄件人貨物的實際價值損失。

二、快遞丟失賠償標準是什麼?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快遞丟失應按雙方事先的約定賠償。如果沒有約定,賠償方式有兩種:寄件人為快件保了價(買了保險),按保價金額賠償;沒有保價,依據《郵政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

《郵政法》規定:對於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是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

《合同法》規定:如果運輸過程中貨物有損毀,快遞公司要與消費者按照約定給予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要給予市價賠償,即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如果發生快遞丟失的情況,當事人可以證明您所寄物品的價值的話,快遞公司是應當按您託寄物品的實際價格進行賠償的。建議先與快遞公司協商,在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建議保留相關憑證向您所在的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或者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以更好地保護您的權益。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第二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佈聯繫方式,保證與用户的聯絡暢通,向用户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户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户。

第二十九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會有越來越多人會利用到快遞來收寄相應的物品,在寄出物品的同時也是代表寄件人和快遞公司之間存在合約關係,當快遞公司將寄件人的物品丟失後,快遞公司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寄件人沒有對寄件物品進行保價時,快遞公司也是會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來賠償。

標籤:快遞 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