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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事責任構成要件的分類

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一般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是指適用過錯責任的責任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為、損害、因果關係、過錯四個要件。

(2)特殊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是指適用於各類特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此類構成要件多由法律加以特別規定。如環境污染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等。

二、關於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的理論或學説

(1)三要件説。認為應包括過錯、損害事實、損害事實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

(2)四要件説。認為應包括行為的違法性、損害事實、損害事實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過錯。

(3)五要件説。認為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侵害權利、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害、因果關係,其中因果關係又分為責任成立因果關係和責任範圍因果關係。(王澤鑑)

(4)六要件説。認為包括:歸責性之意態、違法性之行為以及因果律。其中歸責性之意態包括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和過錯,違法性之行為包括行為的違法性和權利遭受侵犯,因果律包括因果關係和損害事實。(史尚寬)

(5)七要件説。胡長清認為,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包括主觀和客觀兩類要件。其中主觀要件包括意思能力和過錯;客觀要件包括自己的行為、權利的侵害、損害的發生、因果關係和違法。黃立教授認為應包括:加害行為、行為違法、故意或過失、責任能力、損害的發生、所受損害須為他人權利、行為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絕大部分學者及司法實踐均採取的是採納的四要件説。

三、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1) 民事違法行為的存在 。

行為的違法性是構成民事責任的必要條件之一

兩種表現形式

一種是作為的違法行為 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違法法律

一種是不作為的違法行為 法律要求行為人在某種情況下,有做出某種行為的義務,必須履行,負有這種義務的人沒有履行

(2 )損害事實的存在‘。

只有在民事違法行為引起了損害後果的情況下,行為人才負民事責任 。包括財產方面的損害和非財產方面的損害

(3)違法行為與違法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客觀現象之間的一種本質必然的聯繫。

(4) 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錯。

過錯是指違法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的一種心理狀態,分為過失和故意兩種。

民法中確定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一般不因系那個為人的故意或過失而不同,但以下情況中,行為人的過錯大小,又是確定民事責任的重要依據

A混合過錯 不履行合同或民事損害是由當事人雙方過錯所引起的,應當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民事責任或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B共同過錯 兩人以上共同實施違法行為,並都有過錯的情形 應承擔連帶責任

C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只損害後果的發生主要是由於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引起的,加害人的民事責任便可減輕或免除。

民事責任構成要件主要由上文提到的四項,大家可以具體的瞭解一下每一項的具體內容。在生活中,違反了民事義務是需要承擔法律後果的即就是人們通常所説的民事責任。現實生活中也有免除民事責任的情形,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大家可以具體瞭解一下,哪些情形是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

標籤:民事責任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