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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賠償怎麼分配?

一、尋釁滋事賠償怎麼分配

尋釁滋事賠償怎麼分配?

尋釁滋事的賠償要區別他們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劃分各被告人的按份賠償責任。即主犯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從犯承擔次要責任,賠償的具體數額視案件情況而定。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往往是有區別的,主犯的作用大於從犯;主犯中的為首者、組織者的作用又大於其他主犯。因此,他們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或者直接的物質損失程度也往往是不同的,按照罪刑相適應的刑事法律原則和民事法律的公平原則,他們所應承擔的賠償數額也是不同的。

二、尋釁滋事的情節嚴重行為

1、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尋釁滋事的司法認定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尋釁滋事的賠償數額得根據行為人在該犯罪行為中所起到的作用來進行分配。一般來説主犯承擔主要的責任,賠的比較多。從犯承擔次要責任。並且尋釁滋事不僅僅是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要賠償對受害人所造成的一系列損失以及後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