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其他侵權

婚內家庭暴力受傷殘疾賠償金能否主張?

婚內家庭暴力受傷殘疾賠償金能否主張?

一、婚內家庭暴力受傷殘疾賠償金能否主張?

婚內家庭暴力受傷殘疾賠償金能主張的。

(一)我國民法典》規定遭遇家庭暴力而離婚的,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賠償的,但是,司法實踐中,有個前置條件,就是離婚才可以要求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者賠償,雖然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大多數法官堅持的還是《民法典》中規定,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不能主張婚內賠償的。如果要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應當在離婚訴訟時一併提出,而不是就損害事實進行分別審理。

(二)我國法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這裏的賠償需要雙方離婚分割財產完畢後,再向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人以其個人財產進行賠償。

二、家庭暴力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裏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不可能精確計算精神損害,在實踐中,一般會影響到賠償數額的有以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家庭暴力一旦發生,那麼應當及時的制止,首先是可以向當地的居委會或者是村委會尋求幫助的,如果説家庭暴力行為已經嚴重的損害到了他人的身體健康,將按照故意傷害罪對此進行量刑,並且是可以要求主張殘疾賠償金的,這是屬於當事人所擁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