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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能不能主張殘疾賠償金嗎

一、工傷能不能主張殘疾賠償金嗎

工傷能不能主張殘疾賠償金嗎

在工傷事故當中當然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但前提條件必須是工傷事故確實導致員工身體上落下了終身殘疾。但是,每個用人單位所發生的這些用工安全事故也有輕有重,有些工傷只是小型事故,員工在經過住院治療之後身體上並無大礙,沒有殘疾自然不能要求殘疾賠償金。

因工傷致殘的話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但傷殘等級必須要經過工傷鑑定才能確認,工傷員工完成傷殘等級鑑定以後,鑑定機構一般會在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拿出鑑定結果,員工在拿到傷殘等級報告以後,就可以向社保所在地的工傷醫療保險機構申報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償金,工傷醫療保險機構在收到完整齊全的資料以後,會在7個工作日完成一次性傷殘補償金的製表,上報,審批手續,然後將支付報告遞交到社保中心的財務部門進行支付。這筆錢將支付到單位帳户上,不過是有指定名字(公司工傷員工)和支付憑證。然後由企業再支付給員工本人。

二、做工傷傷殘鑑定的步驟是什麼?

1、申請

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鑑定申請.鑑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鑑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審核

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鑑定申請後,要對其提供的與鑑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鑑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鑑定

參加職業病診斷鑑定的專家,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託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通過審閲鑑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鑑定結論.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註明。

4、出具鑑定書

鑑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鑑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數據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鑑定結論和鑑定時間,鑑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鑑定的成員共同簽署,並加蓋鑑定委員會公章。

勞動者在辦理這類賠償時,應遞交這類案件的相應證據。我國的勞動監管部門接到這類鑑定書後,按照這類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受理。相關的保險公司和用人單位,應積極的賠償這類人員的損失,維護我國的勞動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