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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整棟樓業主賠償嗎?

一、高空拋物整棟樓業主賠償嗎?

高空拋物整棟樓業主賠償嗎?

1、在查不出是誰扔的情況下,如果無法證明不是本人砸的,並且是二樓或以上的住户的話,則需要與其他住户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2、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3、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4、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羣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二、高空拋物的歸責原則有什麼?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高空拋物,遵循舉證倒置原則,被砸者能夠提供自己在路上行走,路過該處時,被樓上的墜物砸傷的證據即可完成舉證,剩下的就由樓上的業主舉證自己是否存在侵權行為,若無法舉證或找不到實際的侵權者,由該樓的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