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導致業主損失如何賠償
城市中的住宿樓房越修越高,而且住在高樓的住户一定要養成良好習慣,儘量不要在陽台種花草,也不要向外扔物品,否則很可能出現高空墜物傷人事件,嚴重的就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由高空拋擲物或墜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擔侵權責任,提醒樓上住户提高謹慎注意意識,不得隨意向樓下拋擲物體,也不得在自家房屋放置可能墜落的物體,有利於減少類似侵權案件的發生,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高空拋物致人損害怎麼賠償
高空拋物是一種特殊的侵權責任,包括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和從建築物上墜落物品兩種行為,一般情況下很難確定具體是由誰造成的,或者確認是誰拋棄的物品。法律為了保護受害人,對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責任承擔做了規定。
1、誰來擔責?
(1)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2)高空拋物行為的實施人;
(3)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2、如何計算賠償?
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賠償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適用補償原則,實際發生多少損失,則獲得多少賠償。受害人不能因損失而得到額外收益。
3、高樓拋擲致人損害責任的免責事由
(1)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責;
(2)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其他人免責。
4、如何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1)發生損害時,自己並不在建築物中;
(2)證明自己根本沒有佔有造成損害發生之物;
(3)證明自己所處的位置客觀上不具有造成拋擲物致人損害的可能性。
因此,校園高空拋(墜)物自查責任歸屬主要採用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換言之就是行為人要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至於如何舉證,方法非常的多,比如當損害發生時,自己不在現場,這是最為簡單也是最為直接的方式,當然我們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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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意外砸傷賠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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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意外砸傷該怎麼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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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要承擔幾種責任
城市中的住宿樓房越修越高,而且住在高樓的住户一定要養成良好習慣,儘量不要在陽台種花草,也不要向外扔物品,否則很可能出現高空墜物傷人事件,嚴重的就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由高空拋擲物或墜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擔侵權責任,提醒樓上住户提高謹慎注意意識,不得隨意向樓下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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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傷人如何賠償怎麼應對高空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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