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教師體罰孩子怎麼處理
一、幼園教師體罰孩子怎麼處理
需要先確定實際損失,蒐集證據起訴解決。
1、《幼兒園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1)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2、《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1)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3、《托幼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1)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孩子在幼兒園被老師打怎麼辦
隨着幼兒園虐童事件的頻頻曝光,作為家長,把孩子交給幼兒園的時候,無不膽戰心驚。一天的時間,幼小的孩子,有的甚至還在表達不清晰的年齡。孩子在幼兒園裏會有怎樣的表現,怎樣的收穫亦或怎樣的傷害,都會與自己班級的老師有着密切的關係。幾乎所有的家長都會對孩子的老師畢恭畢敬,甚至言聽計從。只是在心中那絲不信任的陰影似乎永恆存在,難以磨滅。所以,當孩子回家説自己頭疼的時候,家長就徹底崩潰了!那片陰影逐步擴散,擋住了昔日所有的陽光!
這時我們的想法已經很多很多:不僅僅是外在的傷害,更怕給孩子帶來心理的陰霾,還怕解決問題不當,讓她從此害怕老師、害怕幼兒園,甚至害怕學校……我們如履薄冰!其實,這個時候家長更應該冷靜、理智,而不是手足無措,惶惶然。常態下,可以這樣做:
第一,安慰孩子:幫助孩子平靜情緒:抱抱她親親她,告訴她無論怎樣你就在她身邊;
第二,檢查傷勢:有無外傷或者根據孩子的表現做進一步有無內傷的檢查(一般情況下正常的老師不會下狠手導致孩子內傷的!)
第三,循序漸進的誘導孩子:使其儘可能還原事實真相。如果孩子尚小,家長要讓自己冷靜的從孩子的隻言片語中瞭解事情而不要妄下結論。
第四,找到班級其他與孩子要好的同學:詢問事情經過。這樣方便綜合判斷。
第五,給老師發信息:如實反饋孩子在家中的情況,並與老師預約面談時間。這樣做是個緩衝,既給老師提醒又給老師足夠面子,更不用擔心見面時自己言語着急而衝撞老師後引發的其他後果。
第六,面談。面談時儘可能爸爸媽媽雙方在場,以示對這件事情的重視程度,而孩子不要在場。在談話的過程中,家長不卑不亢,根據自己前期所做的工作,和老師進行深度溝通。既要肯定老師的工作,又要理解老師的工作,然後儘可能平靜的提到面談的主要目的,最後再提出對孩子以後的希望。老師不是神,她們有自己的喜怒哀樂,同時也非常清楚事情的利害對錯,如果中間有誤會,她會解釋清楚,如果的確是老師錯了,相信老師也會有一個合理的説法給家長。
第七,最後達成統一意見,再次感謝老師對孩子的栽培後告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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