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私人財產應該怎麼處理?
一、侵權私人財產應該怎麼處理?
侵權私人財產應該通過私底下協商調解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賠償。侵權損害賠償一般不支持利息,因為並沒有明確賠償期限,更沒有明確損失的數額。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二、怎麼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範圍
在我國社會 主義條件下,在確定損害賠償的範圍時,應遵盾以下三個原則:
1、對造成的財產損失要全部賠償的原則。
民法通則規定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違法行為,另一方面是補償受害人財產上遭受的損失。只有責令加害人全部賠償人的損失,才能達到這一目的。所謂全部賠償,是指損害多少,賠償多少。這裏説的損害,包括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稱直接損失,積極損失)和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實際得到的利益(稱間接損失、消極損失)沒有得到。
2、對人身損害只賠償由此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原則。
在我國,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和賠償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傷、殘、死亡而沒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財產上的損失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責任,而不負賠償責任。對於因侵害人身權利而引起受害人財產上的損失(如醫藥費、誤工工資等)時,加害人亦應全部賠償。
3、考慮加害人經濟狀況的原則。
在我國,凡加害人經濟狀況較好,有賠償能力時,就應當賠償受害人的全部財產損失;如加害人的經濟狀況確定不好,令其全部賠償勢必使加害人及其家屬的生活陷入困境時,而應在做好受害人工作的前提下,酌情減少賠償數額。這不是對全部賠償原則的否定,而是對全部賠償原則的必要補充,使必要與可能有機地結合。這樣做既維護了法紀,又切實可行,使受害人的權益真正得到保護。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有人故意毀損了自己的財物,那麼是屬於侵犯財產權利的一種決定的方式,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的。對於財產來進行賠償的話,是需要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來確定最終的賠償金額的。
-
損壞財物刑事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損壞財物刑事立案標準是什麼?損壞財物刑事立案標準是::確實出現了以非法的手段對他人的財物造成了損毀的行為。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
-
遺失物的買受人有哪些法律規定?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撿到遺失物或者意外向他人購買遺失物,買受人對於該遺失物是否具有所有權便成為了我們關注的重點問題。物權法保護了我們的物權,保障了我們的合法利益,可以合理的調解財產糾紛問題。遺失物的拾得是屬於事實行為,物權法保護了原物品所有人的合法利...
-
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嗎?
一、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嗎?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
-
自訴拆遷故意毀壞財物怎麼處理?
一、自訴拆遷故意毀壞財物怎麼處理?自訴拆遷故意毀壞財物將會圍繞着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進行審理判決。故意毀壞財物罪是公訴案件。我國刑法規定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如:1、一般傷害案(情節輕微);2、公然侮辱、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