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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偷税漏税2000萬的後果是什麼?

一、個體工商户偷税漏税2000萬的後果是什麼?

個體工商户偷税漏税2000萬的後果是什麼?

偷税漏税2000萬,涉嫌逃税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法律規定,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除由税務機關追繳其偷税款外,依照關於懲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補充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處罰;偷税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偷税款,處以偷税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佔應繳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關於懲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補充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處罰;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數額佔應繳税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逃税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由此可見,個體工商户作為合法納税人,如果沒有做到誠信經營,偷税漏税高達2000萬元,已經涉嫌逃税罪構成刑事犯罪,除了承擔高額罰款之外,還會受到刑事處罰受到牢獄之災。